5月24日上午,黑龙江大学召开学习贯彻《黑龙江大学章程》推进会议,全体校领导、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、全校中层干部、学科带头人、学生代表参会,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。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曲科军主持。
据了解,在本次《黑龙江大学章程》的修订过程中,学校章程修订组分阶段、分层次地听取了学校各方面意见,并于2014年9月10日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,包括各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代表人士共22人参加座谈。与会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围绕学校定位与特色、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、资产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展开讨论,并对章程的主要内容、行文规范等细节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。在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学校各方面和各层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讨论修改,最终成稿。
新版的《黑龙江大学章程》在第三章《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》中明确表示,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”;“学校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,及时向师生员工、民主党派、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”;“学校支持民主党派依照法律及各自章程开展活动”。(黑龙江大学统战部供稿)